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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起公租房的“二房东”?
严正公告:取消、清退
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按照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陕西省住房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中共西安市纪委办公厅《2023年全市深入开展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要求,对西安市市本级公租房入住情况开展入户核查工作,严肃查处公租房违规承租转租转借、空置或改变房屋用途等问题。
截至目前,已入户核查近6万余户,在动态管理核查过程中,发现个别承租户将公租房进行转租转借,造成极坏的社会影响。
为此,西安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严正公告,公租房只能由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租住,不得转租、转借、长期闲置或改变使用用途。
如有违反,一经发现核实,将立即取消其租住资格,清退住房。同时,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自资格取消之日起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住房保障。
再次提醒公租房承租人,公租房严禁转租转借、严禁违规使用,现将查处的相关人员名单公告如下:
原标题:《严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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