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优化生态环境执法方式,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

四川经济网讯(记者 刘婕)2023年一季度,借助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平台,发现问题线索122条;做到对守法企业“无事不扰”,对正面清单企业开展非现场执法检查3001次;将15种轻微违法行为纳入免罚清单,给予企业适度容错纠错空间……4月18日,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召开新闻发布会,生态环境厅环保总监刘华太介绍了我省优化生态环境执法方式、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方面的情况。

会议现场

“着力维护良好的营商环境,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执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会上,刘华太强调。同时,他从构建“非现场”监管体系、加强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推进柔性执法提质扩面等方面进一步介绍。


【资料图】

加快构建“非现场”监管体系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坚持数字赋能,构建全省一体化“智慧执法”监管闭环体系,建立完善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

据了解,2023年第一季度,全省共开展“双随机”监管7278家次,较2022年同期减少6.5%,“双随机”抽查结果公开率为100%。同时,投入省级资金1.24亿元,加快推进全省生态环境执法智慧监管与服务平台和省市两级值勤备勤中心建设。强化数据分析和疑点数据筛查,2023年一季度,借助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平台,发现问题线索122条。此外,制定非现场监管执法工作指引等系列配套制度,切实规范“日常不扰、无据不查、轻微不罚”非现场执法监管体系建设。

不断加强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

“印发了《关于加强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制度常态化管理的通知》,重点将治污水平高、环境管理好、信用评价优的企业优先纳入正面清单管理。”刘华太说,对纳入正面清单企业原则上采取“非现场”执法监管,特殊情况严格把关后实施现场监管,强化正向激励,切实做到对守法企业“无事不扰”,对违法企业“利剑高悬”。

同时,该厅加大对正面清单内企业的帮扶指导、提醒预警等助企暖企服务力度。会上,记者了解到,2023年一季度,全省纳入正面清单企业1337家,较上季度增加2.37%;对正面清单企业开展非现场执法检查3001次,较上季度减少25.53%;对正面清单企业指导帮服494次。

推进柔性执法提质扩面

会上,记者了解到该厅坚持以法为据、以理服人、以情感人的执法理念,推动各级生态环境执法机构积极转变执法方式,依职权主动实施柔性执法,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以最低的执法成本换取最大的社会效益,充分释放执法的“温度”。同时,全面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综合运用行政告诫、行政约谈、跟踪回访、教育说理等非强制手段,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

此外,2022年,四川与重庆联合修订处罚裁量基准,编制印发《四川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标准》,严格遵守全面客观、过罚相当的原则,细化了从轻、减轻和不予处罚等情形,将15种轻微违法行为纳入免罚清单,给予企业适度容错纠错空间。针对被处罚企业确有经济困难的,企业可以依法申请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

在优化执法的同时,该厅坚持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努力营造公平公正的营商环境。“我们坚持把严格执法作为维护市场秩序的重要抓手,严密组织开展各类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主观故意、后果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违法行为,形成强力震慑,避免劣币驱逐良币情况发生。”刘华太透露,2022年,全省开展自动监控专项帮扶行动,检查企业428家,发现各类环境问题1892个,立案查处61起。

(图片由四川省生态环境厅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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