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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4月23日召开的包头市一季度重大项目观摩总结会暨经济运行分析会上获悉,一季度包头市地区生产总值增速、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速、固定资产投资总量、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四项主要经济指标位居全区第一。
一季度,包头市地区生产总值940.3亿元,增长7.9%,分别高于全国、全区3.4和2.3个百分点,连续9个季度保持全区第一。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8.8%,连续31个月实现两位数增长,分别高于全国、全区15.8和11.1个百分点。固定资产投资增长39.2%,高于全国34.1个百分点,工业民间投资增长65.7%,拉动全部民间投资增长45.4个百分点;新能源项目投资增长76.5%,拉动全部投资增长34.2个百分点。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250.9亿元,增长6.8%,高于全国1个百分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49亿元,增长6%。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320元,增长3.3%;农村牧区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312元,增长5.1%。
一季度,包头市旗帜型产业带动有力,稀土、光伏两大旗帜型产业拉动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1.6个百分点,贡献率高达61.6%。战新产业增速强劲,以新能源产业为代表的战新产业产值增长21.6%,占规上工业总产值比重21%。高技术产业快速增长,投资同比增长2.7倍,占全市投资比重达到33.3%,提高20.7个百分点,高技术制造业投资增长2.9倍。重大项目建设提质提速,621个重大项目已开复工601个,开复工率96.8%。(记者 格日勒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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